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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2014年度南京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告

2015-04-02 10:53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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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2014年度南京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告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4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 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规定申报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现将2014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2014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2014年度报告。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http://www.jsgsj.gov.cn:58888/province)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该系统或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可以到其登记机关申领表格后提交。
二、尚未申报2013年度报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先申报2013年度报告后再申报2014年度报告。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通知,2013年度报告的申报截止时间延至2015年6月30日。
三、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公示。
四、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企业还应当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并对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和真实性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对公示信息实施抽查。
五、有关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的具体要求可登录南京市工商局网站(http://www.njgs.gov.cn)查看《2014年度报告须知》。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1月1日

南京市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工作咨询电话
单 位
电话号码
市工商局个企处
84648794、84648760
市工商局外资处
84648712、84648831、84648927
玄武区市场监督局
83681787
秦淮区市场监督局
84681321、84497465
建邺区市场监督局
84221208
鼓楼区市场监督局
83279161、83279122
栖霞区市场监督局
85561921
雨花台区市场监督局
52882726、52882720
江宁区市场监督局
52193636、52107564(外资)
浦口区市场监督局
58857283
六合区市场监督局
57124769、57119695
溧水区市场监督局
57207131、57207115(外资)
高淳区市场监督局
57319019、57358915(外资)
高新开发区工商分局
58641217
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
85802432、85802176
化工园区工商分局
57066907、57067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