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2014年度南京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告
2015-04-02 10:53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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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2014年度南京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告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4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 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规定申报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现将2014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2014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2014年度报告。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http://www.jsgsj.gov.cn:58888/province)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该系统或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可以到其登记机关申领表格后提交。
二、尚未申报2013年度报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先申报2013年度报告后再申报2014年度报告。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通知,2013年度报告的申报截止时间延至2015年6月30日。
三、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公示。
四、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企业还应当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并对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和真实性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对公示信息实施抽查。
五、有关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的具体要求可登录南京市工商局网站(http://www.njgs.gov.cn)查看《2014年度报告须知》。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1月1日
南京市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工作咨询电话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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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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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个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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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48794、84648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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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外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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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48712、84648831、8464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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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市场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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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681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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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市场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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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81321、84497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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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市场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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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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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市场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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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79161、8327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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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市场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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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56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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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市场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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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82726、5288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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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市场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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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93636、52107564(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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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市场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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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57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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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市场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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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24769、57119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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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区市场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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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07131、57207115(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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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市场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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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19019、57358915(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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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开发区工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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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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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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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802432、8580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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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园区工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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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66907、5706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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