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61.153.209.126:7001/yearcheck/client/login.jsp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舟山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舟山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称“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新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
2015-06-18 11:31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舟山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61.153.209.126:7001/yearcheck/client/login.jsp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舟山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舟山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称“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新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