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企业年报公示时间: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8条的规定,2017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填报2017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
2018-01-18 10:55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2018企业年报公示时间: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8条的规定,2017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填报2017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