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杭州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通知
2019-02-19 11:25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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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杭州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通知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2018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我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2018年度报告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凡2018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依法报送2018年度报告。
二、报送时间
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时间为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
2019年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年报。无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当使用数字证书报送年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全部采取电子化方式报送年度报告,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为: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为:http://www/zjzwfw.gov.cn)或下载“浙江政务服务”APP进行填报。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政务服务”APP、自助申报机和其他增值服务等多种方式报送年报,也可以按照纸质方式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或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进行申报,两种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年报内容与公示
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年报申报义务,具体申报内容见年报软件提示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发放资料。具体年报事项及法律后果、年报政策咨询方式请登录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scjg.hangzhou.gov.cn )进行查看。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