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地税局:2016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已开始执行 继国务院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2月23日大连市地税局紧急响应,全面执行国务院三部委推出的契税新政,并在官网第一时间发布了通知。通知指出,凡是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政策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对购买三套及以上的,普通住宅契税按3%征收,非普住宅契税按4%征收。 即:首套90平方米及以下,契税为1%,首套90平方米以上,契税为1.5%(不区分非普通住宅);二套90平方米及以下,契税为1%,二套90平方米以上,契税为2%(不区分非普通住宅); 三套及以上普通住宅3%;非普通住宅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