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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厦门地税及社保费纳税申报时间安排

2017-12-29 10:19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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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厦门地税及社保费纳税申报时间安排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及《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关于纳税申报期限的规定,经研究,现将2018年我市地税部门按月(季)征收的各项地方税(费)的申报缴纳期限明确如下:

月份

各项地方税费

申报期

社保费申报期

法定假期说明

1

115

4-25

元旦: 1月1放假1天(不顺延)

2

122

4-25

春节:215221日放假7天,申报期限内法定节假日1天,以休假日期满次日为申报期限

3

115

4-25

 

4

118

4-25

清明节:457日放假3

5

115

4-25

劳动节:51放假1天(不顺延)

 

6

115

4-25

端午节:61618日放假(不在申报期内)

7

116

4-25

15日为公休日

8

115

4-25

 

9

117

4-25

1516日为公休日;

中秋节:92224日放假(不在申报期内)

10

124

4-25

国庆节:1017日放假7

11

115

4-25

 

12

117

4-25

1516日为公休日

 上述地方税(费)包括各项附加税费及工会经费。其他非按月(季)申报的专项纳税申报期限,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申报期限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告知纳税人。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