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会计核算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服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账务处理 ①企业销售商品等发生应收款项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②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包装费、运杂费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③“坏账准备”科目贷方登记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和已确认坏账又收回的金额,借方登记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金额和冲减的坏账准备金额,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坏账准备”调整前账户余额(若为借方余额则减负数) 计提时: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转回多计提的坏账准备时: 借:坏账准备 贷:信用减值损失 发生坏账损失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发生的坏账又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坏账准备 【提示】注意区分本期期末坏账准备应有余额和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期末坏账准备应有余额=当期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坏账准备应有余额-期末计提前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期末计提前坏账准备科目的借方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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