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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承租人会计分录

2020-01-06 10:23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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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承租人会计分录

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2、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3、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4、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5、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①或有租金以销售百分比、使用量等为依据计算的: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②或有租金以物价指数为依据计算的: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由于或有租金的金额不确定,无法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其进行分摊,因此在实际发生时,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6、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租赁期满时,承租人通常对租赁资产的处理有三种情况:

(1)返还租赁资产。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如果期满没有续租,根据租赁合同要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3)留购租赁资产。在承租人享有优惠购买选择权时,支付购价时: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其他明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