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会计网!会计考试网-会计网
您的位置: 中华会计网 > 精华总结 >

公司从农民手中购入水果、蔬菜销售是否免征增值税?

2020-08-31 17:00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点击进入会计网校免费注册免费试听享受超值优惠



公司从农民手中购入水果、蔬菜销售是否免征增值税?

问:公司从农民手中购入水果、蔬菜销售是否免征增值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 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公司从农民手中购入水果不属于自产的农产品,且水果不属于蔬菜,根据上述规定,不能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