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收益会计科目常见问答 根据财会[2019]6号填报列明,其他收益作为损益类科目,列示在利润表上。它反映的是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才会涉及“其他收益”这个科目。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可将加计抵减10%后的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一、 对于已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纳税人在申报2018年度汇算清缴A类报表的时候,主表没有“其他收益”应该如何填写? 由于A100000 主表在利润总额计算部分未设“其他收益”这个项目,对于已执行2018版财务报表格式的纳税人,在年度《利润表》中归集的“其他收益”项目无需单独列示,直接根据执行新准则后计算公式填报“营业利润”栏次。营业利润不执行表内公式计算,可直接按年度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数据填报。 提示:“资产处置收益”“信用减值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与“其他收益”处理一致。“研发费用”通过《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第19行“十九、研究费用”的管理费用相应列次填报。 二、 “其他收益”反映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如何判断是否为日常活动?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指出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认为,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如成本费用的补贴、超税负返还、研发费用补助),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这些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提示: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如政府因企业受不可抗力的影响发生停工,停产损失而给予补助等),计入营业外收支。 三、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三代”手续费返还是计入到“其他收益”里面吗? 根据财会[2019]6号报表项目说明,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收益在“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 提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三代”手续费返还可计入营业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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