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应当作为期间费用,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车间发生的机物料消耗,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等科目。 发生的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科目。 车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车间支付的办公费、修理费、水电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发生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制造费用应按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的规定,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一般有下列几种: (一)按生产工人工资; (二)按生产工人工时; (三)按机器工时; (四)按耗用原材料的数量或成本; (五)按直接成本(原材料、燃料、动力、生产工人工资及应提取的福利费之和); (六)按产品产量。 具体采用哪种分配方法,由企业自行决定。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四、本科目应按不同的车间、部门设置明细账,并按费用项目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五、除季节性生产外,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五)损益类科目 生产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生产各种产品(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所发生的生产费用。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基本生产成本; (二)辅助生产成本。 三、企业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属于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属于企业辅助生产车间为生产产品提供的动力等间接费用,应当在本科目“辅助生产成本”明细科目核算后,再转入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明细科目;其他间接费用先在“制造费用”科目汇集,月度终了,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的产品成本。 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费用,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材料”、“应付福利费”等科目。 各生产车间生产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辅助生产车间为基本生产车间、企业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提供的劳务和产品,月度终了,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给各受益对象,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辅助生产成本)。 四、已经生产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应于月度终了,按实际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 五、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生产的特点,选择适合于本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及成本计算方法。 六、本科目应当分别按照基本生产车间和成本核算对象(如产品的品种、类别、定单、批别、生产阶段等)设置明细账(或成本计算单),并按规定的成本项目设置专栏。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加工完成的各项在产品的成本。 营业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工资、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业务费等经营费用。 商品流通企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也在本科目核算。 商品流通企业可不单独设置“管理费用”科目,其核算内容并入本科目。 二、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发生的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福利费、业务费等经营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管理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如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在经营管理中发生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与开发费、排污费、存货盘亏或盘盈(不包括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 商品流通企业可不设置本科目,而将发生的管理费用在“营业费用”科目核算。 二、发生的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科目。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