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2015-08-28 09:50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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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宁夏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制定统一考试考务规则,统一考试命题和制作考试题库,统一考试合格标准,监督检查考试考风、考纪,严肃考试纪律。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财政局负责实施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
为确保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1、报考人员可以随时通过登录自治区财政厅(http://www.nxcz.gov.cn)网站报名。
2、报考人员信息审核和缴费确认,按网上公布的《宁夏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时间安排表》执行。报考人员在网上完成报名注册并成功提交信息后,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当地财政部门进行信息审核和缴费确认。没有进行信息审核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未完成报名,不予编排考试。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科目
1、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2、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自2013年7月1日起取消免试规定。持有会计电算证者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没有会计电算证者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四、报名办法
1、我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http://www.nxcz.gov.cn),选择主页中的“会计管理”栏目进入。考生可随时登录网站注册报名。
2、为加强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及诚信体系建设,我区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考生须知》中所列文档,签订网上报名协议,如实填写报考信息,选择报考相应科目,如果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不真实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名者本人负完全责任。
3、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主页,在阅读并同意相关公告、协议后,可根据网页的提示,使用自己的二代身份证号及姓名来注册自己的登录信息(包括登录名和密码),填写登录信息后进行报名操作。报考人员必须在选择的考试日期规定的时间内(参照《宁夏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时间安排表》),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当地财政部门进行信息审核和缴费确认,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4、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进入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前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前不能及时办理的,视同放弃本次考试。
五、报名流程
1、登录网站http://www.nxcz.gov.cn;
2、查看报名须知、接受用户协议;
3、注册考生登录信息;
4、填写报考信息;
5、核对报名信息,签订电子承诺书
6、确认信息并提交;
7、到当地财政部门进行信息审核和缴费确认;
8、审核通过以后登录网站确认报名是否完成。
六、考试及准考证打印时间
1、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宁夏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时间安排表》。考生报名选择的时间和地点(如因临时调整,以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2、准考证打印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网站进行打印,具体时间详见《宁夏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时间安排表》。
对网上报名有困难的报考人员,请当地财政部门帮助其进行报名,并在考试前帮助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内容及题型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执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采用财政部统一题库。
1、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各科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2、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3、考试时长: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采取连续考试,中间不休息的方式。同时每科目考试时间相对独立,该科目考试结余时间其它科目不能续用。
八、报名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网络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0]6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科收取60元。
九、考试成绩的核定
由自治区财政厅核定考试成绩并下发合格人员名单。应考科目全科一次性通过的考生,可上网打印合格通知单,在规定日期内到当地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十、考试成绩的查询
考生可在本期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自行登录自治区财政厅网站(http://www.nxcz.gov.cn)查询考试成绩。
十一、合格通知单及证书的领取
凡参加考试的考生,本次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方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一科考试成绩不合格,其他科目成绩作废,不再作为下期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央及区属企业、单位按属地管理),逾期不办理者,视同放弃。
申请办证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成绩合格通知单(报名网站自定打印)。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彩色照片1张。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5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