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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2016年10月10日开始

2016-11-01 10:28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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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2016年10月10日开始

天津市财政局消息,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已经开通,本次换证工作从2016年10月10日开始,到2019年12月31日结束,天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通过网上预约换证申请的方式,具体如下: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财会〔2013〕9号)和《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津财会〔2013〕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换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及条件

(一)持有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

(二)持证人员应完成历年继续教育;

  二、换证时间

  本次换证工作从2016年10月10日开始,到2019年12月31日结束。

  三、换证原则

按照属地原则换证。持证人员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现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或现户口所在地)的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申请换证。

    四、换证程序及资料

  (一)换证程序

  1.网上申请:持证人员登录www.tjkj.gov.cn“天津会计”网站首页面“换发新版证书”模块提交换证申请、预约办理时间,打印申请表。如未在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做过从业资格信息采集的持证人员,先进行信息采集,填写信息采集表提交后再填写换证申请。

  2.现场办理:持证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所属的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事窗口办理换证手续。

  (二)提交资料

  1.《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申请表》(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工作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原件回收,按规定统一销毁)。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或经单位审核盖章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如同时进行信息采集的,还需提交《天津市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一份,并出示采集表中所涉及的证书、证件和提供复印件一份。

  5.申请信息采集时需上传本人近期电子免冠证件照,相片像素为114 ×156(支持JPG、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相片底色无规定;不得上传自拍的生活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