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厦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时间:2018年8月6日至8月31日 根据《厦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厦府〔2006〕126号)(以下简称“厦府〔2006〕126号文”)的规定,2017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从2018年8月6日起开始申报缴纳。为了做好今年残保金的申报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件2: 《关于做好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
2018-08-13 11:05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2018厦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时间:2018年8月6日至8月31日 根据《厦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厦府〔2006〕126号)(以下简称“厦府〔2006〕126号文”)的规定,2017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从2018年8月6日起开始申报缴纳。为了做好今年残保金的申报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件2: 《关于做好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