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失控”会计实务处理-宁波国税局 企业接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失控发票”,该如何进行账户调整和会计处理呢? 遇到此种情况,您可以这样进行会计实务处理。 由于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都没有设置“增值税检查调整”、“未交增值税”等账户,纳税人应增设“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与增值税申报表相衔接,主要涉及增值税申报表以下几项: 在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科目,但可增设此科目,或者也可以将涉及损益的内容直接计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一般情况下,查补增值税的,也同时会要求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因该事项影响以前年度损益,所以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核算,最终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 而对于税收滞纳金、罚款,一般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 施条例规定,税收罚款和滞纳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故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将该项支出作纳税调增处理。 下面就让小编从 善意取得和 非善意取得两个方面来为您具体分析,做出示例。 一、对于购销关系真实,票货相符一致,其发票也是销货方自己合法取得、真实开具的情况。 在此种情况下,因销货方未申报缴纳税款,所以不需要税务稽查立案。企业仅需在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后,作进项税额转出(类似按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处理)即可,其转出的进项税额可以转入成本。这一部分合法取得的专用发票因进项税额转出,造成利润减少。 可参照会计分录如下: 会计分录 (一)涉及当年度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注:假设本月没有发生其他涉及增值税的事项,贷方“进项税额转出”在月未时应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补交该进项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二)涉及以前年度增值税会计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结转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三)同时按补交的增值税额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提取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