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财务人员认为建设单位是建筑业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这是不完全正确的,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6〕177号,根据现行营业税法律法规规定,建设单位不是建筑安装业务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没有法定的代扣代缴义务,但是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论工程是否实行分包,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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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2 13:18 来源:中信会计网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很多财务人员认为建设单位是建筑业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这是不完全正确的,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6〕177号,根据现行营业税法律法规规定,建设单位不是建筑安装业务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没有法定的代扣代缴义务,但是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论工程是否实行分包,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