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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的区别

2018-05-25 13:18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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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的区别

应发工资是用人单位为获取职工的劳动,根据按劳取酬的原则,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包括应支付而未支付,代扣代缴的部分)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应发工资=基本工资(计时或计件)+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缺勤、矿工或违反劳动纪律等造成的工资、奖金等减少的部分。这个公式会随着公司工资项目设置不同而发生变化,大家应灵活掌握。

实发工资是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部分,实发工资不等同于应发工资,差额一般是单位代员工扣缴的个税和五险一金中个人应负担部分。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应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