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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处理财产损益账务处理

2019-07-09 12:30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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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处理财产损益账务处理

“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经常设置两个明细科目,即“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本科目可按盘盈、盘亏的资产种类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待处理财产损益在未报经批准前与资产直接相关,在报经批准后与当期损益直接相关。企业的财产损益,应查明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待处理财产损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等,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等,盘亏的固定资产,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 “固定资产”等科目。材料、产成品、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处理。

二、盘亏、毁损的各项资产,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余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按其借方差额,借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盘盈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