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销售门票,附送白酒,如何计征营业税 问:演出销售门票,附送白酒,如何计征营业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七条规定:“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茶水、鲜花、小吃等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所以,如果销售门票的同时,是免费附送白酒的话,只对销售门票收入计算缴纳营业税;如果是销售门票的同时另外加收一定款项后才可以送白酒,应就门票收入和另外加收的款项合计计算缴纳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