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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501号—贴现现金流法

2018-02-22 12:00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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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501号—贴现现金流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贴现现金流法,是以明确的假设为基础,选择恰当的贴 现率对预期的各期现金流入、流出进行贴现,通过贴现值的计算和比 较,为财务合理性提供判断依据的价值评估方法。
第二条 贴现现金流法一般适用于在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与投 融资管理相关的资产价值评估、企业价值评估和项目投资决策等。 贴现现金流法也适用于其他价值评估方法不适用的企业,包括正 在经历重大变化的企业,如债务重组、重大转型、战略性重新定位、
亏损或者处于开办期的企业等。

 

第二章 应用环境

第三条 企业应用贴现现金流法,应对企业战略、行业特征、外 部信息等进行充分了解。
第四条 企业应用贴现现金流法,应从战略层面明确贴现现金流 法应用的可行性,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适宜贴现现金流法开展的沟 通协调程序和操作制度,明确信息提供的责任主体、基本程序和方式, 确保信息提供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同时,企业应考虑评估标的未来将 采取的会计政策和评估基准日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是否
 
基本一致。

第五条 企业应用贴现现金流法,应确认内外部环境对贴现现金 流法的应用可提供充分支持,如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可预测性、贴 现率的可获取性,以及所有数据的可计量特征等。通常需要考虑以下 内容: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有无 重大变化,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有无重大变化;
(二)有关利率、汇率、税基及税率等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三)评估标的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是否完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评估标的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 目前方向是否保持一致;
(四)有无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


第三章 应用程序

第六条 企业应用贴现现金流法,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估计贴现现金流法的三个要素,即,贴现期、现金流、贴 现率;
(二)在贴现期内,采用合理的贴现率对现金流进行贴现;

(三)进行合理性判断;

(四)形成分析报告。

第七条 企业应充分考虑标的特点、所处市场因素波动的影响以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合理确定贴现期限,确保贴现期与现金流 发生期间相匹配。
贴现期可采用项目已有限期,亦可采用分段式,如以 5 年作为一 个期间段。企业在进行资产价值评估时,尤其要注意标的资产的技术 寿命期限对合同约定期限或者法定使用期限的影响。
第八条 企业应用贴现现金流法,应当说明和反映影响现金流入 和现金流出的事项和因素,既要反映现金流的变化总趋势,也要反映 某些重要项目的具体趋势。
(一)企业应用贴现现金流法进行资产价值评估,要基于行业市 场需求情况、经营风险、技术风险和管理难度等,分析与之有关的预 期现金流,以及与收益有关的成本费用、配套资产等;并合理区分标 的资产与其他配套资产或者作为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所获得的收益 和所受的影响;同时,要准确评估标的资产使用权和收益权的完整性, 并评估其对资产预测现金流所产生的影响。
(二)企业应用贴现现金流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一般按照以下 程序进行:
1.从相关当事方获取标的企业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状况的预测 资料,充分考虑并分析标的企业的资本结构、经营状况、历史业绩、 发展前景和影响标的企业生产经营的宏观经济因素、标的企业所在行 业发展状况与前景,以及未来各种可能性发生的概率及其影响,合理 确定预测假设和权重,进行未来收益预测。
2.确定预测现金流中的主要参数的合理性,一般包括主营业务
 
收入、毛利率、营运资金、资本性支出、成本及费用构成等,尤其要 注意企业会计盈余质量对企业估值所产生的影响,需要调整并减少企 业的非经常性损益、重组成本、非主营业务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3.确定预测现金流,应区分以企业整体还是以所有者权益作为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础。通常,企业整体价值评估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 作为预测现金流的基础;企业所有者权益价值评估采用股权自由现金 流作为预测现金流的基础。
(三)企业应用贴现现金流法进行项目投资决策,需要充分考虑 并分析项目的资本结构、经营状况、历史业绩、发展前景,影响项目 运行的市场行业因素和宏观经济因素,并要明确区分项目的预测现金 流,同时要合理区分标的项目与其他项目,或者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 所获得的收益和所受到的影响,尤其要注意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包 括关联交易性质及定价原则等对预测现金流的影响。
第九条 贴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标的风险的回报 率。贴现率的设定要充分体现标的特点,通常应当反映评估基准日类 似地区同类标的平均回报水平和评估对象的特定风险。同时,贴现率 应当与贴现期、现金流相匹配,当使用非年度的时间间隔(比如按月 或按日)进行分析时,年度名义贴现率应调整为相应期间的实际贴现 率。
(一)资产价值评估采用的贴现率,通常根据与资产使用寿命相 匹配的无风险报酬率进行风险调整后确定。无风险报酬率通常选择对 应期限的国债利率,风险调整因素有政治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
 
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

(二)进行企业价值评估采用的贴现率,需要区分是以企业整体 还是以所有者权益作为价值评估的基础。通常,企业整体价值评估采 用股权资本成本和债务资本成本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作为贴现率的 确定依据;企业所有者权益价值评估采用股权资本成本作为贴现率的 确定依据。
资本成本,是指筹集和使用资金的成本率,或进行投资时所要求 的必要报酬率,一般用相对数即资本成本率表达。
企业的股权资本成本通常以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为基础进行估计, 综合考虑控制权程度、股权流动性、企业经营情况、历史业绩、发展 前景和影响标的企业生产经营的宏观经济因素、标的企业所在行业发 展状况与前景等调整因素。
(三)项目投资决策采用的贴现率,应根据市场回报率和标的项 目本身的预期风险来确定。一般地,可以按照标的项目本身的特点, 适用资产价值评估和企业价值评估的贴现率确定方法,但要注意区分 标的项目与其他项目,或者作为企业组成部分所产生的风险影响,对 贴现率进行调整。
第十条 企业应用贴现现金流法进行价值评估,一般从以下方面 进行合理性判断:
(一)客户要求。当客户提出的特殊要求不符合市场价值为基础 的评估对有关贴现期、现金流或贴现率的相关规定时,其估值结果是 基于客户特殊要求下的投资价值而不是市场价值。
 
(二)评判标准。贴现现金流法作为一项预测技术,评判标准不 在于贴现现金流预测最终是否完全实现,而应关注预测时的数据对贴 现现金流预测的支持程度。
第十一条 贴现现金流法分析报告的形式可以根据业务的性质、 服务对象的需求等确定,也可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整体呈现。当企业需 要单独提供贴现现金流法分析报告时,应确保内容的客观与详实。贴 现现金流法分析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假设条件。贴现现金流法分析报告应当对贴现现金流法应 用过程中的所有假设进行披露。
(二)数据来源。贴现现金流法分析报告应当清楚地说明并提供 分析中所使用的有关数据及来源。
(三)实施程序。编制贴现现金流法分析报告一般按照以下程序 进行:合理选择评估方法;评估方法的运用和逻辑推理;主要参数的 来源、分析、比较和测算;对评估结论进行分析,形成评估结论。
(四)评估者身份。当以内部评估人员身份开展评估工作时,评 估人员与控制资产的实体之间的关系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披露;当以外 部评估人员身份开展评估工作且以盈利为目的为委托方工作时,评估 人员应当对这种关系予以披露。


第四章 工具方法评价

第十二条 贴现现金流法的主要优点是,结合历史情况进行预测, 并将未来经营战略融入模型,有助于更全面的反映企业价值。
 
第十三条 贴现现金流法的主要缺点是:测算过程相对较为复杂, 对数据采集和假设的验证要求繁复,资本成本、增长率、未来现金流 量的性质等变量很难得到准确的预测、计算,往往会使得实务中的评 估精度大大降低。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指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