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预提费用会计核算 预提费用,是指政府单位预先提取的已经发生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预提租金费用等。为了核算预提费用,政府单位应当设置“预提费用”科目。事业单位按规定从科研项目收入中提取的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计提的借款利息费用,通过“应付利息”“长期借款”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政府单位按期预提租金等其他预提费用时,按照预提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预提费用”科目。实际支付款项时,按照支付金额,在财务会计中借记“预提费用”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资金结存”或“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 |
- 上一篇:应收账款的信用政策
- 下一篇:行政事业单位待摊费用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