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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的分配顺序

2021-08-21 10:46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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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的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五年之内用税前利润连续弥补,五年之后用税后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盈余公积转入)弥补。

2.提取法定公积金

(1)提取比例为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的10%;

(2)当年法定公积金的累积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3)法定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企业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向股东(投资者)分配股利(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