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预习_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判定 标准之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国家所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国家所有外,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集体土地实行征用,依法被征用后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集体土地只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由国家征用以后变为国家所有,才能进行转让。 标准之二: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是否发生产权转让。 1.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取得的收入。 2.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未转让土地使用权、房产产权的行为。(出租) 标准之三:转让房地产是否取得收入。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房地产的权属虽转让,但未取得收入的行为。 二、具体事项征税的规定
【例题·多选题】下列项目中,按税法规定可以免征或不征土地增值税的有( )。 A.国家机关转让自用的房产 B.税务机关拍卖欠税单位的房产 C.对国有企业进行评估增值的房产 D.因为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征用的房产 [答疑编号346080102] 『正确答案』C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