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总结_2011注册会计师会计复习
2011-02-14 21:18 来源:财考网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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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总结_2011注册会计师会计复习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概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1)贷款和应收款项;(2)持有至到期投资;(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有类似之处,但也有不同。具体而言:
(1)初始确认时,都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计入初始入账金额;
(2)资产负债表日,都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是计入当期损益,而通常应计人所有者权益。
购入债券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利息调整(或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
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后续计量
1、如果购买的是债权,每期期末计算利息
借:应收利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贷: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差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期初摊余成本=上期期末摊余成本=上期期初+投资收益-收到的利息和本金-减值
2、如果购买的是股票,每期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上升:
借:可供出售金融——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公允价值下降:相反分录。
当可供出售金融处置,或减值时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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