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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考试题及答案一(11)

2010-09-15 15:40 来源:注册税务师考试网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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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犯逃避追缴欠税罪,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选项D正确,选项E错误。

  (2)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刑罚的执行。人民法院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监狱负责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执行;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到一年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缓刑、拘役缓刑、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等的执行。由此,本题中王某的有期徒刑15年、朱某的有期徒刑10年都需要由监狱执行,李某的有期徒刑不足一年,由公安机关执行;周某的管制刑由公安机关执行。

  (3)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管制刑的执行机关。由于周某的管制刑是由公安机关执行,且剥夺政治权利与管制同时执行,执行机关也是公安机关。所以最终对周某刑罚的执行机关就是公安机关。

  (4)

  [答案] A

  [解析] 人民法院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到一年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缓刑、拘役缓刑、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等的执行。由此,王某的没收财产刑由法院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刑由公安机关执行;朱某的罚金刑由人民法院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刑由公安机关执行。

  (5)

  [答案] ADE

  [解析] 本题考核减刑的相关规定。根据《刑法》规定,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所以选项A正确。

  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一年半后,方可减刑。所以选项B说法错误。

  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1年以上。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再减刑时不得少于2年。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

  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所以选项D正确。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所以选项E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