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除非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否则,孔某虽然起诉,但是公安机关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因此,选项D错误。 9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中先予执行适用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在行政赔偿诉讼中,有可能出现因行政机关违法侵权造成损害,致使受害人无法维持生活的情况,适用先予执行,能够及时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选项D公司不发放抚恤金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所以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 10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执行的条件。根据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由此可以看出,不论行政机关是否有强制执行权,都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选项B说法错误。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所以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 11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复代理的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所以选项B的说法不全面,是错误的。 12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所有权的特征和类型。房屋的租金是法定孳息,收取孳息属于所有权的取得。所以选项B说法错误。 13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用益物权的概念、特征以及相关规定。地役权的享有不以对土地的占有为前提,这是用益物权的一个特例。所以选项B说用益物权的享有和行使“必须”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是错误的。 14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占有的取得。占有的原始取得不以合法为必要,也不以行为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因此,选项AB说法错误。 占有的继受取得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占有的让与和占有的继承。因此,选项C说法正确。 树上果实落入邻人院内是因自然事件而取得,而非是因事实行为而取得。因此,选项D说法错误。 15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 (1)一方获得财产上的利益 (2)他方受到损失 (3)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选项B中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的行为,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法定条件。选项C中,甲是拾得遗失物的人,甲构成不当得利,而非是乙构成不当得利。选项D中,甲替丙还债,在这个行为中,构成不当得利的是丙,而不是乙。 16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通常包括 (1)违约行为 (2)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间存在因果关系。选项A和选项B是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选项D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选项B是预期违约的情况,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17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借款合同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采用口头的方式作出,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只有在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情形下,选项BC说法才正确。 18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留置的相关规定。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与留置财应该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的留置除外。基于这个原因,乙可以留置甲公司存放在自己仓库中的钢材。留置权人在处分留置财产的时候必须要向债务人进行催告,催告期不得少于2个月。所以选项D错误。 所谓特定的财产是针对全部财产而言的,甲公司存放在以公司的钢材就是甲公司的特定财产。 19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权利质押的标的。权利质押的标的主要有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质押的其他权利等。 20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特殊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及其举证责任的问题。本题中陈佳与乙商店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购买人陈佳可以要求销售者乙商店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选项A说法正确。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只能选择其一主张权利,不能同时适用。因此,选项B说法错误。 甲厂是电热毯的生产厂家,该电热毯因短路造成了陈佳的人身伤害,甲厂应该承担产品责任,产品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非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陈佳的实际损害事实需要由张某自己承担举证责任。因此,选项CD说法错误。 21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事务执行的相关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1人1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作出决定。所以选项C说的按照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办法作出决定的说法是错误的。 22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人以自己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问题。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选项C正确。 23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的设立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所以选项A错误。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所以选项B错误。公司设立登记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所以选项C错误。 24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权利能力相关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根据这条规定,其他的公司是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所以选项C说法过于绝对,是错误的。 25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担任董事资格的限制规定。按照《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26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27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法》中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根据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8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程序终结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破产法》,这个时限是2年。 29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财产的分配。乙公司受偿的金额=乙公司破产债权×清偿率=(1900-110-140-1500)÷3000×1000=50万元。 30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重整程序的终止。《企业破产法》规定,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1)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只有选项D是符合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