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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2010-08-11 22:32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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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选定的答案,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题号1至25信息点。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公司历次发行股票的价格都必须相同

  B.公司发行的股票面额必须为每股1元

  C.公司发行的股票必须为无记名股票

  D.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

  试题点评: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的规定。

  2. 下列有关普通合粉企业合伙事务执行的表术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B.合伙人可以自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无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

  D.聘用非合伙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的,其在被聘用期间具有合伙人资格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监督权,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合伙企业聘用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企业的合伙人,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试题点评: 本题考核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

  3.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是( )。

  A.作为合伙人的法人被宣告破产

  B.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C.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属于除名的情形,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A.C.D均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

  试题点评: 本题考核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
4.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芳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如无特殊情况,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支付全部对价。该一定期间为( )。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2个月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支付全部对价。

  试题点评: 本题考核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支付期限。

  5.下列关于合营企业合营务方出资的表述中,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合营合同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合营务方应自营业执照签发之 日起9个月内缴清

  B.合营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15%

  C.合营一方未按合同规定 加期缴清出资的,即为自动退出合营企业

  D.合营各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缴付出资的,视同合营企业自动解散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合营合同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合营各方应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合营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在3个月内缴清,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合营一方未按合同规定如期缴付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

  试题点评: 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的相关规定。

  6. 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有关该类企业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企业设立股东会,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B.企业设立董事会,决定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C.企业董事长不得兼任总经理

  D.企业总经理必须由中国公民担任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合营企业不设立股东会而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选项B正确;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经理,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由合营企业董事会聘请,可以由中国公民担任,也可以由外国公民担任,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试题点评: 本题考核合营企业组织机构的相关规定
7.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负责监督重整计划执行的主体为( )。
  A.人民法院

  B.债权人会议

  C.管理人

  D.债权人委员会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正确的。

  试题点评: 本题考核负责监督重整计划执行的主体。

  8.根据《企业破产》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对通过和解协议的事项无表决权

  B.债权人不得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C.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成员

  D.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可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

  试题点评: 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相关规定。

  9.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特定机构申请,由该机构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后方可上市,该特定机构是( )。

  A.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B.证券交易所

  C.国务院授权的部门

  D.省级人民政府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试题点评: 本题考核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审核的机构。
10.根据《证券法》的规定 ,下列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并予以公告

  B.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告

  C.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均须记载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D.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须对公司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试题点评: 本题考核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11. 甲将一汇票背书转让给乙,但该汇票上未记载乙的名称。其后,乙在该汇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了自己的名称。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汇票背书与记载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背书无效,因为甲未记载被背书人乙的名称

  B.甲的背书无效,且将导致该票据无效

  C.乙的记载无效,应由背书人甲补记

  D.乙的记载有效,其记载与背书人甲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如果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而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试题点评: 本题考核汇票背书的相关规定。

  12. 一张汇票的出票人是甲,乙、丙、丁依次是背书人,戊是持票人。戊在行使票据权利时发现该汇票的金额被变造。经查,乙是在变造之前签章,丁是在变造之后签章,但不能确定丙是在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甲、乙、丙、丁对汇票金额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丙、丁均只就变造前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

  B.甲、乙、丙、丁均需就变造后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

  C.甲、乙就变造前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丙、丁就变造后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

  D.甲、乙、丙就变造前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丁就变造后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前,应按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按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如果无法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本题中,甲、乙都是在变造之前签章,丙无法辨别变造前还是变造后,视同变造前签章,因此甲乙、丙对变造之前的金额承担责任,丁是在变造后签章,对变造后的金额承担责任。

  试题点评: 本题考核票据变造后责任的承担
13.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挂失止付制度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挂失止付是暂时保全失票人票据权利的补救措施

  B.挂失止付是公未催告的必经程序

  C.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之前已经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付款责任

  D.失票人应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挂失止付并不是公示催告的必经程序,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