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上海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常见问题解答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申报什么时间开始? 答: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方便和优化单位办理环节,逐步与社保基数调整时间同步,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57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8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8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申报工作从7月提前到4月起,各单位可从2018年4月下旬起登陆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的基数调整专栏办理。具体操作详见问答十六、十七、十八。 二、今年缴存基数提前申报后,明年缴存基数申报和调整时间怎样安排? 答:根据《通知》要求,2019年度基数调整从2019年1月至3月申报缴存基数,4月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请各单位注意提前做好经费和预算安排,与社保明年基数调整工作在时间上同步安排,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三、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四、企业符合什么情形可以选择各5%或6%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答:凡符合沪公积金管委会〔2016〕10号文所列举的以下降低缴存比例情形之一的,企业经过《通知》规定的程序,可以选择各5%或各6%的缴存比例: 五、企业应当通过什么程序选择各5%或6%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否还要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答:企业符合规定的降低缴存比例情形的,还应当通过集体协商,形成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专项协议,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为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和简政放权,提高工作效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企业降低缴存比例不再审批。 六、企业什么时间可以选择5%或者6%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答:一是企业在今年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时可以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应从2018年7月1日起开始正式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 七、企业选择各5%或6%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符合规定情形或程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如何处理? 答:各缴存单位应当依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选择各5%或6%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企业进行事中和事后监管,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对于符合规定的情形和程序,应当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材料作事中和事后备查。 八、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5%,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2018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8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十、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十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金额是多少? 答: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996元,下限为322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6%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568元,下限为276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140元;下限为230元。 十二、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金额是多少? 答: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为各5%、4%、3%、2%、1%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140元、1712元、1284元、856元、428元。 十三、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2018年度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比例和上下限是多少? 答: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其2017年月平均收入。缴存比例为10%-24%;月缴存额上限为5136元,下限为322元。 十四、工伤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如何确定? 答: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工伤后仍由单位安排工作岗位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缴存基数仍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工伤后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缴存基数由职工每月享受的伤残津贴标准代替工资收入计算。 十五、单位是否可以缓缴住房公积金? 答:单位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十六、单位如何办理缴存基数申报?目前公积金网上办理基数调整是否方便、操作稳定? 答:单位自2018年4月下旬起可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和客户端进行基数调整申报操作,录入职工2017年月平均工资。 十七、单位完成缴存基数申报后,什么时间可以办理基数调整? 答:2018年7月1日起开始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 十八、单位完成基数调整后,什么时间可以汇缴7月份住房公积金? 答:1、签约公积金网上汇补缴跨行支付的单位完成调整后隔日可通过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下载数据并进行网上汇补缴操作(客户端需下载更新数据后操作业务,网页版可直接操作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