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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2018年度义乌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告

2018-07-01 14:19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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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2018年度义乌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告

 各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文件规定,现将2018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企业单位职工(含机关事业单位雇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等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如下:
 
  一、根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九条、《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56号)等文件的规定,我市企业单位职工(含机关事业单位雇员)2018年度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工资基数调整为3060元/月,最高缴费工资基数调整为15270元/月。
 
  二、根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十一条、《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7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金人社发[2018]57号)等文件的规定,我市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度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工资基数调整为3670元/月,最高缴费工资基数调整为13750元/月。
 
  义乌市社会保险管理处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