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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

2016-04-06 08:53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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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

1.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解释: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界定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①十八周岁“以上(大于等于)”的公民;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小于)”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①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②“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提示:法人组织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在成立时同时产生,到终止时同时消灭。

  2.意思表示要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