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等 注:“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只反映面值;“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中不仅反映折溢价,还包括佣金、手续费等。 (二)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期末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期计提的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本期收到的利息(分期付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和本金-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 (三)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公允价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其他综合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四)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银行存款等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