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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

2020-02-10 11:41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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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

一般流动资产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而一般非流动资产的减值损失计提后不得转回。

  一、存货减值:可以转回,如果已经计提减值的产品已经销售,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

  二、固定资产:不可以转回。

  三、无形资产:不可以转回。

  四、投资性房地产:1、成本计量不可以转回。2、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减值。

  五、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

  2、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转回。

  3、应收账款和贷款可以转回。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转回。(如果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投资不是通过损益转回)

  六、长期股权投资:不可以转回。

  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可以转回(要符合一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