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 一般流动资产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而一般非流动资产的减值损失计提后不得转回。 一、存货减值:可以转回,如果已经计提减值的产品已经销售,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 二、固定资产:不可以转回。 三、无形资产:不可以转回。 四、投资性房地产:1、成本计量不可以转回。2、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减值。 五、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 2、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转回。 3、应收账款和贷款可以转回。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转回。(如果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投资不是通过损益转回) 六、长期股权投资:不可以转回。 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可以转回(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
- 上一篇:其他综合收益的会计核算
- 下一篇:存货减值迹象如何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