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1)延缓条件等同于“生效条件”:条件成就时,法律行为才生效。 (2)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条件成就时行为因此而归于无效。 2.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1)延缓期限也称始期。 如:签订合同注明“自明年1月1日生效”,该期限就是该合同的始期。 (2)解除期限也称终期。 如:合同条款中约定“本合同于明年底终止”,明年底就是该合同所附的终期。 |
- 上一篇:开发阶段有关支出资本化条件
- 下一篇:有限公司股东什么情况可以退出公司
2020-02-29 08:38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1)延缓条件等同于“生效条件”:条件成就时,法律行为才生效。 (2)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条件成就时行为因此而归于无效。 2.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1)延缓期限也称始期。 如:签订合同注明“自明年1月1日生效”,该期限就是该合同的始期。 (2)解除期限也称终期。 如:合同条款中约定“本合同于明年底终止”,明年底就是该合同所附的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