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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确认计量

2020-11-11 11:24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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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确认计量

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是新旧租赁准则主要变化的部分,即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要求对几乎所有租赁合同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相应的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租赁合同可以看作是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买价取得标的资产的使用权。

1.一般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除外)。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承租人使用的日期。

2.简化处理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还应当满足一项单独租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