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解散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
2020-12-29 16:21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合伙企业的解散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