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盈余公积(150万×10%) 150 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 35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 500 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 50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50 000 000 企业合并成本=4 000+5 000=9 000(万元) (二)持有期间的核算(后续计量) 成本法下持有期间有两件事:收到现金股利的处理和期末计提资产减值: 1.收到现金股利的处理 (1)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清算性股利)。 (2)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当年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以后年度,被投资单位累计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投资以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成本法下收到股利的账务处理是: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清算性股利) 以后年度应冲回多少呢?用下列公式计算: 应冲减投资成本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本次)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经冲减的投资成本 注意:应用上述公式时应注意二点:(1)如果计算结果为正数,就是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如果是负数,则是应恢复以前已经冲减的长期股权投资;(2)恢复的金额不能大于以前冲减的金额。 2.期末计提减值 (1)对子公司的投资,应当按照“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处理。 (2)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应当按照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准则有关规定处理。 在按照上述规定计算出应计提减值的金额后,计提减值的账务处理是: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三)处置时的核算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核心问题是确定转让损益:应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处置时的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收到的价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贷或借:投资收益 【例6】综合例子说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甲企业于2007年1月1日支付700万元,取得乙企业60%的股权。投资时乙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100万元。甲乙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2007年乙企业实现净利润180万元;2008年3月9日分出现金股利50万元。 (1)2007年1月1日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 700 贷:银行存款 700 (2)2007年乙企业实现净利润180万元,甲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不作账务处理。 (3)2008年3月9日分出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50×60%)30 贷:投资收益 30 借:银行存款 30 贷:应收股利 30 权益法的核算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即合营企业)或重大影响(即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分为三步:投资时、持有期间和处置时的核算。 投资时的核算(初始计量) 投资时的核算应先确定初始投资成本,然后对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调整: 1.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下,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与上述成本法下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一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处理。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调整初始投资成本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视同捐赠利得),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账务处理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 【例8】A公司支付2000万元取得B公司30%的股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负债公允价值)。假设A公司能够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则A公司应进行的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注:取得的份额为1800万元(6000×30%),支付的代价为2000万元,多付的200万元为商誉,仍保留在长期股权投资的余额中。 假设投资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7000万元,则A公司应进行的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 1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 (捐赠利得) 注:取得的份额为2100万元(7000×30%),支付的代价为2000万元,少付的100万元视同接受捐赠,计入营业外收入。 持有期间的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下,持有期间有二件事:确认权益、计提减值: 1.确认权益 (1)由于被投资企业净利润的变动,投资企业应确认投资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应注意: 1)一般情况下,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账务处理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损益调整) 2)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