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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石嘴山市社保年检通知-2016石嘴山社会保险年检通知

2016-05-16 08:30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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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石嘴山市社保年检通知-2016石嘴山社会保险年检通知

市属各企业、驻石区属企业、中央企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社会保险法》、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列》、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和自治区社保局《关于加强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年检的通知》精神,从2016年3月份开始,我局开展社会保险年检与书面稽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年检及书面稽核的对象。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列》和自治区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有合同制工人参保的行政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所有参保单位为年检稽核对象。年检与书面稽核主要采取各参保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综合评价和年检结果督察落实三个工作程序进行。各参保单位要依据2015年工资表,财务报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资料,如实填报《社会保险书面稽核项目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登记年检表》,并提供2015年工资表,财务报表,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于2016年 7月 20 日前报送石嘴山市社保局职工养老失业保险科。各参保单位要如实反映参保情况,不得谎报、瞒报、不得拒绝检查。各参保单位应利用本年度社会保险年检机会,积极与我局核对单位及职工的参保信息和缴费信息,确保单位的基本信息准确,职工个人账户信息完整。
 
二、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年检与书面稽核工作。我局将对检查结果通过石嘴山日报,石嘴山电视台,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年检合格的参保单位,将在《社会保险登记证》上加盖年检合格印章,确认其持证资格;对年检与稽核自查不合格的,将及时告知被年检单位并提出整改意见;对不按规定参加或逾期未参加社会保险年检以及自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将通过社会保险实地稽核,进一步查清问题,并及时将参保单位的违规情况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通报,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列》、《劳动保障监察条列》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或给予处罚。对一些“典型户”进行公开曝光。
 
三、实行企业社会保险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机制。具体划分标准:A级(诚信示范企业):按政策及时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全部用工人员参保,全额申报缴费基数,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漏报、漏保和漏缴情况;B级(诚信企业):按政策及时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全部用工人员参保,全额申报缴费基数,基本能正常缴费,在当年缴费金额全部到位,没有发生欠费,基本没有漏报、漏保和漏缴情况;C级(诚信警示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申报不及时,已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漏报达10%以上,累计欠费在半年以内,欠费总额小于当年应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D级(失信企业):不按规定及时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用工人员漏报在30%以上,发生欠费在半年以上,欠费总额超过当年申报缴费金额。我局将根据年检的结果,建立企业年检台帐,并按照A、B、C、D分类管理、督察。对年检认定为C级(诚信警示企业)、D级(失信企业)的,我局将及时向工商、税务、工会、民政等部门通报,并按照《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意见》(宁政办发〔1998〕120号)和《关于清理收回企业(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劳发〔2000〕37号)有关规定办理,这类企业不能享受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企业和法人代表评优选先将被一票否决。
 
注:上述表格可在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表格下载,网址:http://szshrss.nxsz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