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有厦门市居住证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在厦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通告 根据《关于持有厦门市居住证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意见的通知》(厦人社[2018]125号)有关规定,2018年7月起,持有厦门市居住证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在厦门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现就有关参保缴费工作通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
- 上一篇:2018马鞍山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 下一篇:多地缴纳社保在哪里领取养老金
2018-07-04 12:26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关于持有厦门市居住证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在厦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通告 根据《关于持有厦门市居住证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意见的通知》(厦人社[2018]125号)有关规定,2018年7月起,持有厦门市居住证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在厦门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现就有关参保缴费工作通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