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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会计网奚卫华:2014注会税法复习要点解读

2014-07-24 19:15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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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会计网奚卫华:2014注会税法复习要点解读

中华会计网特邀名师奚卫华针对2014注会税法复习要点进行解读,供参考:

  一、目前应该达到的学习进度

  从四月初拿到教材到现在已经有3个多月的时间,正常的学习进度是已经将教材看过1~2遍,完成基础班或强化班的学习,对税法的重点、难点已经有所了解,目前应进入习题班的学习,通过习题班的学习,一边做题,一边再将教材精读一遍,消化吸收税法的重点、难点。

  二、现阶段常见问题及对策

  (一)倦怠期及其对策

  学习状态上,可能进入倦怠期。很多学员拿到教材后进入学习状态,经过3个多月的高强度高效学习,会觉得比较辛苦,比较累,学习效率可能进入了边际效率递减状态,而且学习的这些税种纠结在一起,让人感到无所适从。在这一阶段,这种状态非常正常。如何度过?

  1.适当放松几天,磨刀不误砍柴工,与家人、朋友用2~3天时间出游,放松,回来后全身心投入学习状态。今后的学习时间安排,争取每周给自己放半天假或一天假。

  2.要培养学习税法的兴趣。如果单纯为了考试、拿证书进行学习,你会觉得学习是件苦差事,而如果能够逐步培养学习兴趣,将税法的学习与日常工作、生活结合在一起,认识到税法能够解决实际问题,那么学习的过程就会感觉非常愉快了。

  3.清醒认识:纠结、辛苦付出是注会税法学习的必经阶段

  国学大师王国维曾经总结过治学的三个境界,我把它用在我们的注会学习、考试中。

  (1)第一阶段: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执着的追求,登高望远,勘察路径,明确目标与方向。大家已经达到了这个阶段,说明大家的眼光是超前的。

  (2)第二阶段: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注会证书不是轻而易举,唾手可得的,必须坚定不移,经过一番辛勤劳动,废寝忘食,孜孜以求,直至人瘦带宽也不后悔。目前我们的学员正处于第二阶段。

  (3)第三阶段: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拿到注会证书之后需要达到的境界——必须有专注的精神,反复追寻、研究,下足功夫,自然会融会贯通,有所收获,就能够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

  注会税法学习的三个阶段:

  (1)死记硬背

  (2)死去活来

  (3)活学活用

  (二)学习效果上,从对税法的不甚了解到有所了解,到目前的纠结状态,感到痛苦——这是黎明前的黑暗;

  拿到教材,第一遍泛读教材时,对税法由不甚了解到有所了解,似懂非懂,再经过一段时间深入的学习,通过精读教材、做题,虽然对税法的知识掌握得多了,但同时也会出现一种现象:混淆各个税种的规定,比如将增值税、消费税或者营业税的规定混淆;混淆不同情形下各个税种的规定,比如将销售住宅和商铺的政策混淆。此时的典型特点:课堂上听老师讲课,都明白,但自己做,无从下手或者容易忽略某一具体规定,导致做题出错。这属于正常,是黎明前的黑暗。要从纠结、混淆状态达到对税法比较熟悉、掌握税法规定,运用税法规定准确回答问题,甚至在实际工作中解决实际问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在学习教材、听课的过程中多进行总结、反复复习。听课时旁边放一个笔记本,边听边将容易混淆的地方进行标记;完成每天学习任务,在休息前,将当天所学内容像放电影一样放映一遍,加深记忆;第二天开始学习新内容之前,利用几分钟时间,简单回忆一下前一天学习的内容;每学完一章内容,再进行复习。

  2.注意按照经济行为进行总结。我们学习过程中是按税种进行学习的,而考试中往往按照经济行为进行考核,比如在土地增值税的题目中,会考核销售新房或旧房应纳税额的计算,此时就需要将营业税、城建、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等政策进行总结,也就是按照经济行为进行整理复习。

  3.在学习习题班的过程中,一定是先做题,再听老师讲题,千万不能直接听老师讲题。通过习题班达到以下目的:(1)找到学习中的疏漏,对于做错的题目,要用一个笔记本记录自己的易错点,避免以后做题犯类似的错误;(2)通过做题,总结考点,消化吸收基础班、强化班的重点、难点——考试万变不离其宗;(3)通过做题,提高答题的速度。

  4.将税法的学习与实际工作、生活结合。比如去商场,在买东西时可以回忆增值税税率;对于商场的经营行为,比如销售货物、提供餐饮服务、停车服务、出租柜台等,去看增值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划分,分析、判断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及其税务处理。

  5.按照学习内容的重要程度,合理安排时间。对于一些需要了解的内容,考试中很少考的内容,比如特殊行业的税收政策,一些小税种的特殊行业的优惠政策,如果时间比较紧张,可以适当放弃。

  总之,目前的阶段,属于黎明前的黑暗;属于烧水过程中,再加一把火,水就开了,因此大家要坚持,不能轻言放弃。

  三、税收实体法中的关注点

  (一)对税法形成整体认识

 

  交易过程 资产持有过程 所得形成过程
销售方 购买方
房屋 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契税、印花税 房产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 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 土地使用税
有形动产 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关税等 车辆购置税、烟叶税等 车船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