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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企业,如果抵减前当月应纳税额为零

2024-11-14 09:16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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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企业,如果抵减前当月应纳税额为零

1、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企业,如果抵减前当月应纳税额为零,下列关于当期加计抵减额的处理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抵减额按当期进项税额的10%计算

B、抵减额可以结转到下期继续抵减

C、抵减额不可以结转到下期继续抵减

D、优惠政策有时期限止,超过期限则不适用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抵减额可以结转到下期继续抵减。

2、围填海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围填海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A、3%

B、5%

C、7%

D、9%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围填海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围填海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下列关于运输工具舱位承包和舱位互换业务的处理正确的是(  )。

A、在运输工具舱位承包业务中,发包方以其向承包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B、承包方以其向托运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C、在运输工具舱位互换业务中,互换运输工具舱位的双方均以各自换出运输工具舱位确认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D、在运输工具舱位承包业务中,发包方以其向承包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在运输工具舱位承包业务中,发包方以其向承包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承包方以其向托运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运输工具舱位承包业务,是指承包方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以承包他人运输工具舱位的方式,委托发包方实际完成相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在运输工具舱位互换业务中,互换运输工具舱位的双方均以各自换出运输工具舱位确认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