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知识点 法律行为的分类 不同角度不同分类,不同分类不同法律意义。 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 要式法律行为和非要式法律行为 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 单务法律行为和双务法律行为 诺成法律行为和实践法律行为论 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形式有效要件: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 实质有效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将来发生的、不确定的、当事人任意选择、合法的事实 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期限是必然要到来的事实,这是与附条件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根本区别 无效的民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被撤销前效力已发生,未经撤销,效力不灭 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 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有选择权 撤销权行使有时间限制 一经撤销,自始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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