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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商局企业信息公示有关问题解答(2)

2014-10-04 08:06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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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报信息包括: 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前六项信息必须向社会公示,第七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9、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向社会公示哪些信息?
 
  农民专业合作社只公示年报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信息包括:合作社名称、注册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成员人数(其中农民人数)、本年度新增人数,退出人数、行政许可情况、是否有网站或网店、销售额或营业收入、盈余总额、纳税金额、获得政府扶持资金、补助、金融贷款、分支机构情况等内容。其中“销售额或营业收入”、“盈余总额”、“纳税金额”、“获得政府扶持资金、补助”等信息,由农民专业合作社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10、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信息?
 
  个体工商户不用公示即时信息,对年报信息是否公示,由自己自主决定。
 
  个体工商户的年报信息包括:名称、经营者姓名、营业执照注册号、联系电话、资金数额、从业人数及人员特点、行政许可情况、是否有网站或网店、销售额或营业收入、纳税总额、经营者签名等内容。
 
  选择公示年报信息的,对其中“销售额或营业收入”、“纳税总额”等信息,由个体工商户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便于工商部门掌握有关促进就业再就业、非公党建等工作情况,在“从业人数”项下,还要求报送经营者和雇工中的中共党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残疾人、失业人员的人数,经营者是否为中共党员和党组织书记,以及其他非公党建内容,这些情况仅供工商部门内部掌握,不予以公示。
 
  11、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有何不同?
 
  企业需公示即时信息和年报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只公示年报信息,个体工商户自主选择公示年报信息。
 
  12、工商部门应向社会公示哪些信息?
 
  工商部门负责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抽查结果;不配合抽查情节严重的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和对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等。以上企业信息应当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13、其他政府部门应向社会公示哪些信息?
 
  其他政府部门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企业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14、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应向社会公示哪些信息?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向社会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企业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15、河南企业信息公示的平台在哪里?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河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应通过“河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即时信息和年报信息。
 
  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通过“河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其他政府部门以及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原则上也需通过“河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信息。
 
  16、市场主体如何登录“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第一步:找到登录地址,有三个入口。
 
  一是从网址: http://gsxt.saic.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河南”;
 
  二是从网址:http://www.haaic.gov.cn “河南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点击“河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是直接登录网址:http://gsxt.haaic.gov.cn“河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第二步:选择登录方式,有两种登录方式。
 
  一是用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登录。由企业确定一名联络员,首次登录时需要通过“河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备案后方可登录。
 
  二是用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登录。取得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以通过读取电子营业执照的方式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按要求填写公示内容。
 
  最后,选择“确定”,提交。
 
  17、企业联络员如何在网上备案?
 
  第一步:联络员登录“河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联络员备案”;
 
  第二步:根据要求依次填录:企业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负责)人证件号码(此三项为工商登记信息,用于系统校验);联络员姓名、联络员身份证号码、联络员手机号(此三项内容为联络员备案信息,用于登录公示系统时产生随机短信密码);
 
  第三步:点击“保存”。
 
  18、企业登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否采用绑定联络员手机号的方式?
 
  可以。绑定联络员手机号的流程为:企业指定信息公示联络员,通过“河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企业联络员备案,捆绑联络员手机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企业进行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时,由联络员在本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输入企业注册号、联络人身份证号,系统会自动输出企业名称、联络人姓名和联络人手机号(只前三位以及后三位,中间五位用*代替),利用绑定联络员手机获得动态验证密码(验证码为6位,有效期5分钟,每次登录最多有3次输入机会,输入错误3次,系统将限制本手机当天再次登录),全部通过后完成身份验证。
 
  19、企业年度报告并公示的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企业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接受社会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的年度报告不再进行事前审查。
 
  因《条例》实施时间的原因,2013年度报告,企业应当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并公示。2014年度报告按照《条例》的规定办理,即于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应当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报送2014年度报告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