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移动终端,实现主动推送税收收入分析、收入进度,提升组织收入能力;实现税务内部各系统涉税数据、涉税事项和通过互联网收集的涉税情报的整合,跟踪管理重点关注企业,提升征管和税源管理能力;实现税务检查、稽查、督查人员实时查询税务内部系统信息,综合利用现场数据和情报数据,完成内部审批程序,现场出具稽查等相关执法文书,提升税收执法监督能力;实现舆情信息的主动推送,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实现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在线处理公文,推动执行监督、绩效考核、人才培养的痕迹化和数字化管理,提升行政管理能力;实现对信息系统运维监控平台的访问,实时接收日常运维告警,及时处理简单的突发故障,提升信息系统运维能力。 (省局、市局共建) 16.互联网+涉税大数据 将手工录入等传统渠道采集的数据和通过互联网采集的数据以及第三方共享的信息,有机地整合形成税收大数据,并开发和利用好大数据这一基础性战略资源。运用大数据技术,充分发挥涉税大数据优势,支撑纳税服务、税收征管、政策效应分析、税收经济分析等工作,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拓展税收服务国家治理的新领域。 在互联网上收集、筛选、捕捉纳税人经营数据和行为数据,分析有价值的涉税信息,为纳税人提供更精准的涉税服务,为税源管理、风险管理、稽查选案、调查取证等工作提供信息支持。通过舆情监控,对纳税人需求和关注及时了解,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提高税收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 (税务部门与社会共建) 17.互联网+涉税云服务 在保证系统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社会云计算资源,采用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与云服务商合作,在面向社会公众的云计算平台上部署用户多、访问量大的互联网应用系统。 通过整合、优化和新建的方式,将对传统基础设施体系的改造与云计算平台的建设结合起来,搭建标准统一、新老兼顾、稳定可靠的税务系统内部基础设施架构,逐步形成云计算技术支撑下的基础设施管理、建设和维护的新体系,提高基础设施对应用需求的响应周期,降低成本,为“互联网+税务”的各项行动提供高效的基础设施保障。 (税务部门与社会共建) 五、基础保障 按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工作方案,推进和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 (一)优化业务管理 以改革创新精神,简化办税流程,制定配套办法,保障表证单书电子化、业务流程网络化、数据应用智能化,全面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税收征管效率。 1.优化办税流程 优化纳税服务、税收征管业务流程,支撑互联网条件下的登记注册、文书申请、纳税申报、征纳互动、风险管理以及税收执法等全业务、全流程应用。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国地税合作规范,优化完善各项办税业务电子资料处理流程,减并重复报送、减少人工干预、避免数据不一,保障互联网支撑的纳税服务规范与税收征管规范有效衔接。 探索制定网上申领办理、线下快递派送的办税业务管理办法,保障线上线下业务有效联动。 推进税务管理扁平化,实行基于风险的动态管理,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分级分类为重点的新型征管体制和管理流程,改变对所有纳税人无差别管理的传统做法,有针对性的实施差别化、专业化管理。 2.简化办税资料 顺应“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和“互联网+税务”需求,简化纳税人申报资料,完善纳税人免填单办税业务,拓展免填单功能。必须填报的资料,调用系统已有数据或二维码方式采集,减轻纳税人和基层办税压力。 及时更新税收业务数据规范标准,保障税收应用系统间数据同步,利用第三方数据、互联网数据等实现信息共享,简化资料报送。完善纳税服务、税收征管、行政办公内部信息横向共享机制,使各业务部门能便捷地获取内部数据,避免纳税人多头重复报送资料。 3.建立信息共享及获取机制 加强与公共部门及第三方的数据协作,不断加大信息共享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推动数据的互通共享。建立与大型电商平台的数据对接渠道,及时获取有关数据,发现涉税风险点。完善获取企业电子记账、电子合同、电子支付等相关数据信息的机制和手段。 (二)提升技术保障 “互联网+”为构建全新的税收现代化信息支撑体系提供了契机,要改变简单地将手工操作电子化的传统信息化模式,对信息技术体系进行重构和优化,建设规范、统一、高效、安全的开发平台、数据平台、通用技术平台,为实现“互联网+税务”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 1.完善标准规范 在税务总局制定和发布12366系统、知识库、法规库、自助办税终端管理系统等技术标准和接口规范的基础上自主创新,开发和实现具有本地特色的互联网应用产品,支持多种渠道调用和接入。 2.严格安全要求 采取不同等级的应用接入、认证与会话、数据存储和传输、应用程序等安全防护措施,规范第三方应用平台安全接入,增强安全访问策略,制定安全访问标准,加强安全监控。做好数据分级保护,重点关注数据传输安全、数据存储安全和数据审计安全。 开展移动办税应用安全检测、审核和加固。在应用开发的同时同步考虑安全防护,开展移动应用安全开发、漏洞检测、抗逆向分析、反编译、防篡改和伪造、应用发布、运行环境实时防护等方面的安全保障。落实信息安全审核要求,未通过安全审核移动应用不得上线供纳税人使用,实现应用设计和安全保障的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运行。 3.强化基础平台 按照税务总局税务互联网基础支撑平台建设标准,构建省级集中的基础设施云计算平台。运用云计算技术,逐步完善基础支撑平台资源保障,提供平台服务、数据和应用的接口服务,加强系统集成管理,提供稳定强大的基础支撑,为基层税务机关在统一规范下的探索创新提供技术保障。不断完善基础支撑平台服务资源管理,逐步建立自动化管理模式。按照税务总局统一税务移动应用开发架构和规范实现税务移动应用集约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