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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税局关于印发《“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的通知(4)

2016-02-10 18:15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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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拓展应用支撑
 
  应用互联网技术,为纳税人(含自然人)和社会公众提供PC办税、移动办税、微信办税、自助办税等多元化税收服务渠道。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创新,积极探索应用各种新兴渠道,丰富和拓展税收服务渠道。
 
  通过网上办税受理系统,统一办税服务访问入口。通过税务身份认证系统,为纳税人网上办税提供安全保障,应用移动终端设备税务身份证书。适时建设电子档案库、电子印章等平台,对纳税人档案信息进行数字化、科学化管理,为全面办税无纸化奠定基础。建立自然人数据库,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实现自然人互联网实名认证开户,为自然人通过互联网应用办理涉税事项提供数据基础。
 
  (三)积极借助社会力量
 
  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向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充分利用外部资源要素,最大化发挥“互联网+”的价值。调动社会公众和纳税人积极参与“互联网+税务”行动,在网上办税系统开发测试、涉税事宜互助、监督评价等方面充分发挥纳税人的作用。省局在一定范围内适时公布应用规范和接口标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税务应用建设和服务,合理界定税务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分工,满足纳税人多元化需求。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的实施涉及管理创新、技术支撑、业务配套、制度保障各个方面,组织协调难度大,业务技术涉及面广。各级地税机关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挂帅,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制度,合理配置资源,切实推动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地税机关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促进纵向联动、横向互动工作机制的形成。省局在国家税务总局行动计划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省“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积极推进重点任务的落实,不断探索创新,丰富“互联网+税务”的内容;各市(地)局要积极参与、贡献智慧,切实加大对基层单位的指导工作。
 
  (三)加强考核评价,保证工作落实
 
  省局按年度制定“互联网+税务”应用项目评优方案,并组织实施评优活动,鼓励税务系统内部和社会各界参与,让互联网应用创新项目和创意点子脱颖而出,在沟通交流和思维碰撞中促进互联网与税收业务的深度融合与发展。各市(地)局“互联网+税务”工作推进情况和应用项目评优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推动各项工作积极有序快速发展。
 
  (四)加强试点引领,鼓励创新发展
 
  鼓励各地开展“互联网+税务”试点示范,选取部分单位在技术创新、业务优化、管理提升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创建一批开拓创新、技术领先的示范单位。在示范单位积极探索的基础上,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方案和“互联网+税务”应用,在全省地税系统推广应用,带动税收工作整体提升。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部能力
 
  实现互联网和税收业务的深度融合,需要一大批具有互联网思维和现代化视野,既掌握税收信息化发展规律又充满活力能打硬仗的税务干部。各级地税机关要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储备,形成有利于吸引人才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建立起能够适应“互联网+”时代要求的人才队伍。要不断提升全员信息化素质,大力开展互联网应用培训与辅导,增强对“互联网+税务”工作模式的适用能力,提升工作水平。
 
  (六)加强品牌塑造,增进社会认可
 
  树立品牌意识,加强“互联网+税务”的宣传力度,做好纳税人互联网应用的培训和引导,让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及时体验“互联网+税务”应用成果,踊跃提出意见建议,形成良性互动、持续完善的运行机制。提高纳税人的认可度,增进社会影响力,打造“互联网+税务”靓丽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