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购买 500 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2025年一季度预缴时是否纳税调增 问:2024年购买 500 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2025年一季度预缴时是否纳税调增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3 号)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 (季) 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中《A201020<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的规定,列次填报时间口径为纳税人享受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资产,仅填报采取税收加速折旧、摊销计算的税收折旧、摊销额大于按照税法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期间的金额;税收折旧、摊销小于一般折旧、摊销期间的金额,不再填报本表。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2024年购买 500 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2025年季度预缴时不需要纳税调增,汇算清缴时再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