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及审计程序(2)
2010-11-12 23:02 来源:经济责任审计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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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情况审计
3.5. 1、资产审计包括对各种资产、债权和其他权利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的审计。即审查资产是否真实存在,计价是否正确,资产的增减变动是否合法。资产审计的目标是:查证资产是否确实存在,其记录与保管是否完整,所有权是否归属本企业,各项资产的计价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有关资产的会计信息是否已在相应的会计报告中予以反映。
3.5.2、流动资产审计。流动资产审计包括对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付帐款和存货的审计等。
3.5.2.1、货币资金审计是指对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的审查监督。审计目标是:审查被审计企业有关货币资金是否真实存在,并为被审计企业所拥有,所有货币资金的增减变动业务是否均已入帐,收支业务是否合规合法;审查外币业务的会计计量,折算是否正确;确定会计报表中所反映、披露的有关货币资金信息是否恰当。审计的主要内容为:审查被审计企业与货币资金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可信赖程度如何;审查货币资金的实有数,并与账上记录核对,查明账实不符的原因;审查货币资金收支行为的合规性、合法性;审查外币折算的正确性,是否符合有关制度的规定;审查外埠存款,在途货币资金等其他货币资金设置的合理性;审查货币资金在会计报表上是否充分、正确反映。
3.5.2.2、短期投资审计。用于投资的资金是否暂时闲置的资金,有价证券计价是否以实际成本入帐,出售有价证券是否以市场当日交易价格计算,投资收益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5.2.3、应收帐款和预付款项审计。应收账款及预付帐款审计主要包括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的审计。
3.5.2.4、应收账款审计的目标是:确认应收账款是否真实存在,是否被审计企业所有;审查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记录是否完整,有无遗漏;审查应收账款的可收回程度,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正确;应收账款的余额是否正确,是否在资产负债表上充分披露。审计的内容包括:评审应收账款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审查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审查应收账款可收回程度,审查销售折扣、折让、销售退回及坏账损失核销情况,审查应收账款计算的正确性,确认是否在资产负债表上已作充分反映。
3.5.2.5、应收票据的审计目标是:确认应收票据是否存在,是否属被审计企业所拥有;审查应收票据的增加、贴现、到期收回等变动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确认应收票据可收回程度;审查应收票据年末余额是否正确,是否在资产负债表上充分反映。审计内容是:评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审查应收票据的真实性和应收票据使用的合规、合法性,审查票据贴现金额、贴现利息计算和会计处理的正确性,核实在报表上反映的正确性。
3.5.2.6、坏账准备的审计目标是:审查坏账准备金的计提比例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确认坏账准备的变动记录是否完整,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在会计报表上正确反映。审计内容是:审查坏账准备计提是否正确,有无多提少提现象;坏账损失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完备;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三年以上应收账款作冲销处理后,是否建立了备查制度,保留其索债的权力,是否积极采取措施催收;分析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的比率,确定是否存在重大异常现象。
3.5.2.7、其他应收款审计目标是:审查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是否属被审计企业所拥有;审查其变动记录是否完整,可收回程度,确认余额是否正确,是否在会计报表上充分反映。审计内容是:审查长期挂帐的其他应收款的真实性,了解挂帐原因,是否积极采取措施催收,有无领导人员、职工长期占用公款的行为;审查备用金、领导人员、职工借款等其他应收款的真实性、合理性;内部各部门、领导人员、职工借款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合规;确认其他应收款余额是否正确,在报表上是否正确反映。
3.5.2.8、预付帐款的审计目标:审查预付帐款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属被审计企业所拥有;变动记录是否完整;确认预付帐款余额的正确性以及在报表中反映。审计内容是:审查与预付帐款的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审查预付帐款发生的合规、合法性;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确认预付帐款余额计算的正确性,并已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了正确反映。
3.5.3、存货审计。存货审计主要包括对材料采购、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异、委托加工材料、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审计。审计目标是:确认、验证存货余额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即确认存货是否真实存在,是否为被审计企业所拥有;存货计价方法是否恰当,前后一致;存货变动记录是否完整、正确;存货余额计算是否正确,在资产负债表上得到正确反映。审计内容是:存货业务建立岗位责任制情况,各种原材料的请购、计划、订购、采购、验收、入库、付款、入账、发料、发货、储存、运输等是否由不同的部门或个人分工负责;有无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制度,成本计算方法的适当性,是否建立健全了存货盘点制度和核对制度;有无健全有效的存货核算制度;各种存货账账、账证、账实是否相符;存货计价方法前后是否一致,有无利用存货计价调节成本,虚增或虚减盈亏问题;有无高留低转和产品成本高于售价挂账问题;存贷余额计算是否正确;存货盘盈盘亏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报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数据是否与“材料采购”、“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异”、“委托加工材料”、“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审定数合计相符。
3.5.4、对外投资审计。对外投资审计主要包括对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的审计。审计的主要目标是:确认投资的真实性、正确性,审查企业的投资是否真实存在;投资业务的增减变动及损益记录的真实、完整与正确性;投资计价方法和损益确认方法是否符合有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投资余额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在报表中充分披露。审计的主要内容为:了解和评价对外投资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有无健全的资产保管制度,业务处理有无合理的分工,有无完善的盘点制度和严格的会计核算制度等;审查投资业务的合规、合法性,投资资产来源是否合规、合法,投资额是否恰当,投资手续是否健全,投资方向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审查投资入账价值的正确性,股票投资入帐价值是否按实际支付款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确定,债券投资入帐价值是否按实际支付款计算,含有应计利息的是否已扣除应计利息,以实物或无形资产投资的是否以资产评估或合同协议认定的价值入帐,入账处理方法是否恰当,价值计算是否正确;审查各项投资是否账实相符,查明投资是否存在,是否为投资单位所拥有,有无虚增或虚减投资等行为;审查对外投资采用的核算方法是否正确,对被投资企业拥有实际控股权的股票投资核算是否采取了权益法,债券溢价和折价在债券到期前采取直线法摊销的正确性,含有应计利息的债券投资其应计利息是否单独核算;投资收益的核算是否真实、完整,在报表上的披露是否真实、完整;若股票、债券在资产负债表日现价与成本有较大差异的,是否作了充分披露。
3.5.5、对外投资的决策审计。审查企业对外投资项目是否经过可行性论证,是否由董事会或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投资项目效益如何,投资收益能否及时分回投资企业,有无在被投资企业长期挂帐或就地支取,用于不正当开支的问题;有无利用对外投资侵占国有或公有企业资产问题等。
3.5.6、固定资产审计。固定资产审计主要包括对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的审计。审计目标为:确定固定资产是否真实存在,是否为被审计企业所有;审查固定资产计价是否正确,采用的折旧方法是否合规,是否前后一致;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的变动记录是否完整,损益处理是否合规,固定资产账户余额是否正确,报表反映是否真实。审计的主要内容为:审查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有无严格的职责分工管理制度,有无良好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及定期盘点制度和处置制度,有无会计计算、记录制度,固定资产总帐与明细帐、卡的一致性,帐与实物的一致性;审查固定资产的实存性与所有权的归属,确认账实是否相符,是否归被审计企业所有,查明有无作为债务担保抵押出去的固定资产及其原因;审查固定资产增加业务,计价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是否增加固定资产帐,购入、自建、投资转入、融资租入、改建扩建、捐赠、盘盈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的正确性,手续是否完备,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审查固定资产减少业务,减少各种固定资产是否合理合法,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毁损是否已转入固定资产予以冲销,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固定资产是否已转入长期投资,有无审批文件、手续是否完备,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审查固定资产折旧,折旧方法的选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折旧方法使用前后是否一致,折旧计算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有无利用计提折旧人为调节成本的行为;审查固定资产余额和累计折旧在报表中反映是否正确,所采用的折旧方法是否在报表注释中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