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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17)

2014-11-19 07:34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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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4行“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根据第5行或者第5+6行之和填报。
5.第5行“其中: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适用于按照税法规定职工教育经费按比例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不包括第6行可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第2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第3列“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填报以前年度累计结转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余额;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1行第4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扣除比例与本行第1+3列之和的孰小值填报;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第6列“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为第1+3-4列的金额。
6.第6行“其中: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适用于按照税法规定职工培训费用允许全额税前扣除的的纳税人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且按税法规定允许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第2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100%);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 4列的余额。
7.第7行“四、工会经费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工会经费支出金额;第2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2%);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1行第4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2%与本行第1列的孰小值填报;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
8.第8行“五、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的金额;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的金额。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
9.第9行“六、住房公积金”: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住房公积金金额;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金额;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
10.第10行“七、补充养老保险”: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补充养老保险金额;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补充养老保险的金额,按第1行第4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5%与本行第1列的孰小值填报;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
11.第11行“八、补充医疗保险”: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补充医疗保险金额;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1行第4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5%与本行第1列的孰小值填报;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4列的余额。
12.第12行“九、其他”:填报其他职工薪酬支出会计处理、税法规定情况及纳税调整金额。
13.第13行“合计”:填报第1+3+4+7+8+9+10+11+12行的金额。
二、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4行=第5行或第5+6行。
2.第13行=第1+3+4+7+8+9+10+11+12行。
3.第5列=第1-4列。
4.第6列=第1+3-4列。
(二)表间关系
1.第13行第1列=表A105000第14行第1列。
2.第13行第4列=表A105000第14行第2列。
3.第13行第5列,若≥0,填入表A105000第14行第3列;若<0,将其绝对值填入表A105000第14行第4列。

 

A1050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跨年度纳税调整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一、 本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本年损益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金额。
2.第2行“减:不允许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填报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金额。
3.第3行“ 二、本年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填报第1-2行的金额。
4.第4行“三、本年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销售(营业)收入”:填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5.第5行“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
6.第6行“四、本企业计算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填报第4×5行的金额。
7. 第7行“五、本年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若第3行>第6行,填报第3-6行的金额;若第3行≤第6行,填0。
8. 第8行“加: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填报以前年度允许税前扣除但超过扣除限额未扣除、结转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金额。
9. 第9行“减:本年扣除的以前年度结转额”: 若第3行>第6行,填0;若第3行≤第6行,填报第6-3行或第8行的孰小值。
10. 第10行“六、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其他关联方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填报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的一方,按照分摊协议,将其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归集至其他关联方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本行应≤第3行或第6行的孰小值。
11.第11行“按照分摊协议从其他关联方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填报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的一方,按照分摊协议,从其他关联方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