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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24)

2015-01-13 09:10 来源:未知 作者:会计网编辑部 | 会计网-会计考试学习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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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14行“9.其他”:填报纳税人享受的其他免税收入金额。
15.第15行“二、减计收入”:填报第16+17行的金额。
16.第16行“(一)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填报《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优惠明细表》(A107012)第10行第10列的金额。
17.第17行“(二)其他专项优惠”:填报第18+19+20行的金额。
18.第18行“1.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填报《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优惠明细表》(A107013)第13行的金额。
19.第19行“2.取得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填报纳税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4 2015年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对企业持有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行填报政策规定减计50%收入的金额。
20.第20行“3.其他”:填报纳税人享受的其他减计收入金额。
21.第21行“三、加计扣除”:填报第22+23+26行的金额。
22.第22行“(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4)第10行第19列的金额。
23.第23行“(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填报第24+25行的金额。
24.第24行“1.支付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填报纳税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的金额。
25.第25行“2.国家鼓励的其他就业人员工资加计扣除”:填报享受企业向其他就业人员支付工资加计扣除金额。
26.第26行“(三)其他专项优惠”:填报纳税人享受的其他加计扣除的金额。
27.第27行“合计”:填报第1+15+21行的金额。
二、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1行=第2+3+4+5行。
2.第5行=第6+7+…+14行。
3.第15行=第16+17行。
4.第17行=第18+19+20行。
5.第21行=第22+23+26行。
6.第23行=第24+25行。
7.第27行=第1+15+21行。
(二)表间关系
1.第27行=表A100000第17行。
2.第3行=表A107011第10行第16列。
3.第16行=表107012第10行第10列。
4.第18行=表A107013第13行。
5.第22行=表A107014第10行第19列。

 

 

A10701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享受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情况,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行次按不同的被投资企业分别填报。
2.第1列“被投资企业”:填报被投资企业名称。
3.第2列“投资性质”:填报直接投资或股票投资。
4.第3列“投资成本”:填报纳税人投资于被投资企业的计税成本。
5.第4列“投资比例”:填报纳税人投资于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若购买公开发行股票的,此列可不填报。
6.第5列“被投资企业做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时间”:填报被投资企业做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时间。
7.第6列“依决定归属于本公司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投资比例计算的归属于本公司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金额。若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8.第7列“分得的被投资企业清算剩余资产”:填报纳税人分得的被投资企业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9.第8列“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享有部分”:填报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本企业应享有的金额。
10.第9列“应确认的股息所得”:填报第7列与第8列孰小数。
11.第10列“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取得的资产”:填报纳税人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时取得的资产。
12.第11列“减少投资比例”:填报纳税人撤回或减少的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
13.第12列“收回初始投资成本”:填报第3×11列的金额。
14.第13列“取得资产中超过收回初始投资成本部分”:填报第10-12列的金额。
15.第14列“撤回或减少投资应享有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填报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
16.第15列“应确认的股息所得”:填报第13列与第14列孰小数。
17.第17列“合计”:填报第6+9+15列的金额。
18.第10行“合计”:填报第1+2+…+9行的金额。
二、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12列=第3×11列。
2.第13列=第10-12列。
3.第16列=第6+9+15列。
4.第9列:第7列与第8列孰小数。
5.第15列:第13列与第14列孰小数。